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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业保险承保线上化实务操作规范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稿作者:青海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3-07-31 | 查看963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加快青海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投保农户利益,优化农业保险承保流程,根据《澳门赌场备用网站》、《澳门赌场备用网站》等法律法规,结合青海省农业保险发展需要,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定义概念 农业保险线上化是指通过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保信公司)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农险平台),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农业保险承保信息采集、投保告知及确认、标的查验、承保公示、保单签发、保单批改等承保业务全流程线上化。

 第三条 试点范围  青海省范围内开展的种植业保险、林业保险政策性农业品种均实现承保线上化流程。

 

第二章  电子承保流程

第四条 投保信息采集  保险公司可通过人员入村、移动终端、服务电话、公司官网等形式采集投保信息,投保信息应包括:

1.客户信息:包括不限于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手机号码、联系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户、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单证,此项非必填项)等;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除提供被保险人上述信息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员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用于接收电子单证,此项非必填项)等。

2.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险种、投保数量、标的地址(应详细到村一级)。

3.保险信息:包括不限于单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总保险金额、总保费、各级财政补贴比例及农户自缴比例、每次事故免赔额/率、保险期间、争议处理方式。

保险公司应将上述信息传输至银保信公司的全国农险平台。保险公司应明确提示投保人务必如实提供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对于续保业务,投保信息录入页面应实现自动带出上年承保信息功能,并根据续保年度实际投保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 投保告知及确认  保险公司编辑短信告知内容,主要包括: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标的地址、投保数量、自缴保费金额、政策性农险补贴政策、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利及义务等,并发送至全国农险平台。全国农险平台根据实际情况生成含有告知链接及有效期为15天的验证码告知短信,发送至投保人或投保人的代表(即各公司农险承保系统中的联系人)。投保人需阅读完毕短信链接内容,点击确认投保并将短信验证码回填保险公司后,方可继续投保操作。

集体组织投保的还应同时发送告知链接至清单中所有被保险农户,告知农户承保重要事项,并引导被保险农户对阅读情况进行确认,被保险农户是否确认不影响农险下一步承保操作。

线上电子告知内容页面样式可以参照纸质投保单、说明义务履行情况登记单、保险条款、免责事项说明书等投保文件样式。

短信链接阅读与验证码回填为保险公司履行说明义务及投保人对投保信息进行确认的主要形式,保险公司也可同时使用电子签名、指纹认证、电话录音等方式进行投保确认。

第六条 承保公示  集体组织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形成承保公示清单并通过全国农险平台进行不少于三天的电子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进行出单。保险公司应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共区域以显著方式对电子公示进行宣传和说明。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应如实记录保单与电子公示的关联关系。

全国农险平台通过短信等电子方式及时向参保农户告知公示内容以及公示网址,对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客户隐私信息在加密后进行公示展示。电子公示支持保单参保农户以及保单所在村农户通过电脑端、移动端等方式查看电子公示内容,并支持在线反馈公示异议。

第七条 保费缴纳  农业保险实行农户自交保费部分 见费出单,保险公司核保通过后,由投保人缴纳自缴部分的保费,由保险公司系统对缴费情况进行确认。

第八条 电子保单生成  保险公司应在确认收到农户自缴保费后,实时由总公司向全国农险平台传输保单信息。保险公司接收全国农险平台生成的保单投保确认码,通过确认码及时在全国农险平台下载电子保单。

保险公司应及时通过全国农险平台生成经CA认证的农业保险电子保单。全国农险平台通过短信、主动推送等电子方式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发送投保成功告知信息及包含农险电子单证下载链接的电子邮件(投保农户提供电子邮箱的)。保险公司应统一使用由全国农险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单、电子分户凭证。

集体方式投保的,由全国农险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将保险分户凭证信息发送给被保险人。

鼓励保险公司使用电子发票,进一步方便农户投保。

第九条 电子批改  由于保险公司信息录入、采集错误导致保单信息需要批改的,保险公司应在系统中明确批改原因及批改内容,进行保单批改,生成电子批单并发送给投保人。

由于被保险农户提供信息错误、投保数量增减等原因导致保单信息需要批改的,保险公司根据农户批改申请进行批改,并可通电子签名、短信等电子形式进行确认,生成电子批单并发送给投保人。承保线上化实施前出具的纸质保单办理批改时,无须转换为电子保单进行批改,批改后仍出具纸质批单。电子批单批改流程及发送方式参照电子保单流程处理。

 

第三章  其他

第十条 电子档案  保险公司业务系统需完整准确存储承保流程信息及生成的全部承保单证、影像等,投保信息包括录入内容、投保人确认时间;投保单证、影像包括电子投保单、电子投保清单、验标照片、标的权属及数量合同/证明、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证件、银行账户等,有条件的,留存卫星地块图。留存的电子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第十一条 信息真实性  保险公司应如实收集投保人、投保组织者、投保农户的手机号码,以确保投保告知、公示告知、承保告知等短信真实送达。为保障农业保险信息的公开、透明,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定期开展投保人、被保险人手机号码有效性、短信送达率等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 宣传推广  保险公司应加强农业保险线上化宣传,在营业场所、出单网点等渠道通过宣传海报、人员讲解等方式说明农业保险线上化的流程、功能及作用。保险公司应完善官方网站功能,提供农业保险电子保单查询、下载和验真服务。

第十三条 电子回访  保险公司可通过现场电子签名或指纹认证、录音电话、短信等电子形式进行回访工作,回访短信内容至少包括:承保服务态度、承保信息、缴纳保费、标的查验及信息公示等内容,投保人确认后,电子回访及确认信息在公司业务系统中存档。

第十四条 信息查询  保险公司应通过公司官网、APP软件或全国农险平台等向被保险农户提供信息查询功能。查询信息应至少包括承保信息、保险条款、电子保单、批单查询下载路径等内容,条件成熟后,可适时引入农业、遥感、气象和灾害信息。

第十 应急处理   各保险公司应制定《澳门赌场备用网站》,明确突发事件的级别、各单位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处置方式、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等的处置流程。

1.业务系统发生突发情况,无法生成电子保单。当业务系统发生突发情况,造成无法生成电子、电子批单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应耐心向投保人进行解释说明,及时进行故障排查,尽快修复系统故障,恢复系统功能。对于系统故障期间没有生成的电子保单、电子批单,要在系统修复后,优先生成电子保单、电子批单,并以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投保人。

2.无法发送短信或邮件通知的情形。当短信平台和邮件平台发生突发情况,造成无法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超过3个工作日,公司应在官网适当位置发布通知。在短信平台和邮件平台故障修复后,应优先处理故障期间未完成的短信通知和邮件通知。

3.公司官网故障,无法提供电子保单查询、下载验真服务。公司官网应及时在适当位置发布公告,告知消费者相关情况。在公司官网例行维护等非突发情况下,应提前3天在官网适当位置发布公告。

4.其他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需按照各公司所制定《农业保险承保线上化应急预案》进行处置。